危化品和易燃易爆、道路交通和普通企业安全管

来源:合肥力合职业培训学校 时间:2015-10-28

危化品、易燃易爆品、道路交通、普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紧急开班通知

  2015年10月10日中午,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一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事故,致17人死亡。事故后安徽省已部署全省全面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坚决杜绝安全隐患,以深刻汲取“10.10”芜湖市液化气罐爆炸事故教训。深入涉爆单位作业现场,涉危企业、码头,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监控设备、应急救援工具、安全防范措施和值班守卫制度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详细询问剧毒、易制爆危化品进出和使用情况,查看进出台账和使用情况登记。目前,细化检查工作在合肥市已全面展开,检查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及危险化学品。

合肥力合职业培训学校作为安监局甲类学校有义务和责任配合此次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将于2015年10月24日、25日两天举办合肥市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三)危险化学品基础安全管理
(四)企业基础安全管理经验介绍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五)企业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处理及案例分析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企业标准化建设与隐患排查
(七)企业职业健康危害与防治
二、培训及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10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10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
考试时间:10月25日下午16:00—17:30
三、培训地点
新天地国际中心10楼1008室,北一环与蒙城路交口东北角。可乘22、21、143、114、232、126、14、15、131、120、137到白水坝公交车站下车即到。
四、培训费用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行业指导性收费标准》,按照初次领证500元/人,复审260元/人标准收取培训费。
五、其他事项
初次参加培训者,交四张2寸照片和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安全资格认证申请表》一份;老证到期复审者,交四张2寸照片和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安全资格认证申请表》一份;复审证书原件一份。
联系人:谢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551-65522611、0551-65651959,13355511983

相关联系----锅炉、易燃易爆品及危险化学品使用注意事项
一、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事项:
1、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2、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3、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4、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二、易燃易爆品使用注意事项:
1、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2、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3、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 
4、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三、危险化学品使用注意事项:
1、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尤其是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面的内容。
2、按照工厂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直接接触会引起过敏和会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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